產品中心
分類
- 電化學儲能站火災防控全方位解決方案
- 智能微型消防救援站
- 電動自行車停車處智能滅火系統
- 客艙固定滅火系統
- 風電專用柜式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
- 簡易式水基型滅火器
- 客車用懸掛式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
- 商用車專用自動滅火裝置
- 雙驅動管網式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
- 煙光復合型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
- 非貯壓懸掛式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
- 電力專用懸掛式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
- 懸掛式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(貯壓型)
- 柜式干粉滅火裝置
- 新能源汽車鋰電池箱專用氣體自動滅火裝置
- 柜式七氟丙烷氣體滅火裝置
- 七氟丙烷自動滅火系統
- 五金配件及其它
- 應急救援車
- 車用七氟丙烷滅火裝置
- 熱氣溶膠滅火裝置


非貯壓懸掛式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(固氣轉換型)
滅火裝置采用新型驅動劑——固態氮噴發劑,效果優于其它同類產品所采用的燃氣驅動劑,具有噪聲低、后座力小、持續時間長等特點,多具聯動時不會對保護物及建筑造成二次損害。同時,噴射力度明顯高于國內外同類型滅火裝置。采用小噴口及濺粉盤結構,充分發揮超細干粉滅火劑高效的滅火性能.是新一代理想的自動滅火裝置.
B類火災:如原油、重油、柴油、汽油、有機溶劑等可燃液體、可溶化固體火災。
C類火災:如煤氣、天然氣、乙炔等可燃氣體火災。
E類帶電設備火災:如機房、變電站、電纜隧道、電纜井溝等場所帶電設備火災。
本滅火裝置由滅火劑貯罐、超細干粉滅火劑、全方位噴頭、熱引發或電引發裝置、信號傳感器、安裝支架等組成。同時具有啟動器自檢系統(選裝)和火災自動報警功能(選裝),可在滅火裝置啟動部件失效或動作時提供聯動信號輸出。
一、滅火裝置性能參數
產品規格 |
產品型號 |
|||||
FFX-ACT2-JAD |
FFX-ACT3-JAD |
FFX-ACT5-JAD |
FFX-ACT6-JAD |
FFX-ACT8-JAD |
FFX-ACT10-JAD |
|
干粉劑量(Kg) |
2 |
3 |
5 |
6 |
8 |
10 |
有效噴射時間(s) |
≤5 |
≤5 |
≤5 |
≤10 |
≤10 |
≤10 |
滅火時間(s) |
≤20 |
≤20 |
≤20 |
≤20 |
≤20 |
≤20 |
啟動方式 |
熱.電引發器可選 |
熱、電引發器可選 |
熱、電引發器可選 |
熱、電引發器可選 |
熱、電引發器可選 |
熱、電引發器可選 |
驅動方式 |
固態氮 |
固態氮 |
固態氮 |
固態氮 |
固態氮 |
固態氮 |
電引發器啟動流(24VDC,A) |
≥0.6 |
≥0.6 |
≥0.6 |
≥0.6 |
≥0.6 |
≥0.6 |
安全電流(24VDC,A) |
≤0.25 |
|||||
全淹沒保護空間(m3) |
≤20 |
≤30 |
≤55 |
≤55 |
≤80 |
≤100 |
A類火保護面積(直徑m) |
1.4 |
1.6 |
1.8 |
2 |
2.2 |
2.4 |
B類火保護面積(直徑m) |
1.6 |
1.8 |
2 |
2.4 |
2.6 |
3 |
安全性能檢測 |
選裝
|
|||||
信號反饋 |
選裝
|
|||||
工作環境溫度(℃) |
-40~+90
|

三、安裝說明
1、滅火器罐體
安裝時,按設計圖紙規定的位置,將膨脹螺釘固定在保護區上方,要求具有一定強度的支撐力。再通過安裝支架將滅火裝置固定,鎖緊配套的六角螺母。安裝示意圖見圖二。

在全淹沒應用時,一般不用考慮安裝高度,但當保護區高度超過8米時,可分兩層安裝,有利于快速均勻撲滅火災。在局部保護應用時,滅火裝置的噴頭與被保護物的最佳距離不大于6米。超過這個距離時,可配置支架調整保護距離,也可提高滅火裝置的規格(增加滅火劑質量)。
同等規格的滅火裝置在同樣高度的保護面積相同,如果滅火劑質量減少,保護面積相應減少;滅火劑質量增加或安裝距離增加時,保護面積增加。當保護物為易復燃的火災載體或保護現場較復雜時,可適當提高滅火裝置的規格(增加滅火劑質量)。
引發器為電引發器的在裝置接通電源之前,每一個電啟動器的引線的末端必須將同色的一對導線擰絞在一起。安裝時,必須在接通地線后方可連接裝置。系統連接時,必須與電源斷開,先鋪設電源線,后接通裝置。安裝過程中,必須遵守相關要求以確保用電安全。注:連接導線應做防火保護!
如果將裝置與補充的設備連接,則必須在切斷此設備電源情況下才可進行安裝操作。
火災信號線路和弱電流線路必須與所有的動力(強)電流、照明用電纜和電線分開,單獨鋪設,間距不得小于0.5m。
熱引發器:滅火裝置固定好后,將藍色熱敏線插入套管內,并與套管內熱敏線重疊40~50mm,再用細尼龍扎帶在重疊范圍處的套管上分三段扎緊。
將滅火器的信號反饋輸出連接到控制器的檢測信號輸入端(選配信號反饋時)。
1、滅火裝置有效期過后,不得自行處理,應由本公司售后服務部或指定的特約維修點統一維護。
2、使用單位應建立維護管理制度,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維護。
3、電引發器滅火裝置在安裝過程及未正式式投入使用前,其啟動部件應呈短接狀態,以防止操作失誤或靜電等原因造成誤動作。電引發滅火裝置在使用前,應用電子萬用表測量電引發器接入端的電阻值,單具裝置的阻值在2.1Ω~4Ω為正常值,不得斷路等缺陷。
4、滅火裝置在投入使用前,應對整體外觀部件進行檢查,不得出現破裂、松脫等缺陷。
注意:安裝及檢修過程中不得帶電操作!